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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篇)

  • 来源:科普读物
  • 时间:2022-11-07 18:38:46
  • 移动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篇)
  •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牛牛范文为大伙儿带来的5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篇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可以签订、应该签订及视为签订三种情形:

    一、可以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应该签订: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3类: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20xx年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实施前的工作时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自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固定劳动合同次数,跨年度的劳动合同和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都可以视为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签订的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法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则用人单位应在合同期满后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自20xx年1月1日后,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用人单位应注意不要将试用期约定成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视为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二

    编 号:

    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

    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篇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或周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盛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并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盛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盛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盛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规定和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对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行业或工种的职工必须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甲方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应在保证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三、乙方从事工种(岗位):□管理;□市场营销;□咨询服务;□其他(请注明)。

    四、工资待遇:工资必须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每月的5日发放上月工资。

    五、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时制度的规定,不得任意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当以积极的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六、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

    2、职工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

    3、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制度中明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4、企业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篇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五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中有没有对这方面的问题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说劳动合同没有期限,在本质上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比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三年里,如果员工出现的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的道理,员工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我们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它其实跟普通的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没什么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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