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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检查室工作总结】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优秀9篇)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9篇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一

    市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好昭住建《昭住建发(20xx)434号》文件精神,保证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质按量完成,我局对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检查领导组,面向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了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对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整改。我县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为廉租房建设,在对其建设工程检查中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内业资料不完善,且相关负责人签认不认真,不全面,要求其整改完善。

    2、工程部分地方楼梯梁柱出现错位,要求施工方会同设计方整改完善。

    3、工程进入主体工程施工(2—3层),监理单位未及时组织基础分布验收。

    4、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低,施工安全保护措施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二、问题存在原因分析

    1、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安全投入不足,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未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现场实体安全防护不到位。

    2、施工单位未严格按建设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质量意识流于形式,没有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3、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落实不到位,未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不及时上报。

    4、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意识较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未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施工进行高度重视,没有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5、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较低,责任主体普遍对安全重视不够,安全监督亟待规范。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该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该落实到位的工作没有及时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大质量安全投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幅提升企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监管水平,加强企业相关负责人质量安全工作责任。

    在我局的认真督察下,出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的整改完善,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正健康有序的。进行着,相信在市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县一定能交出一个社会满意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严防出现类似问题。强化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厅、市局总体要求,加强宣传指导,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察力度,全面推动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开展,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水平。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xx年11月10日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二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为了确保此次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市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食药监安〔20xx〕1号),明确了职责及范围:市局药品器械监管处对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市级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各县(区)局对本辖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院、诊所和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二、重点突出,工作细化,取得实效

    (一)摸清情况,准备充分

    按照省局的部署首次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进行专项检查,我局对本次监督检查高度重视,针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的使用监管还不够,基本情况不明确,为此,在检查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执法人员通过与各级卫生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召开部份管理相对人座谈、暗访等方式,收集了我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的详细名单以及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的流程。目前,市定制式生产企业共2家(其中1家为今年3月新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未开始生产),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共113家,其中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共102家(其中10家未营业)。

    我局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结合本次监督检查的要求,统一制定了《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表》及《市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表》,明确了检查的重点,提出了监管的要求,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定制式义齿制定了《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购进验收记录》,《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供货单位档案》的样表格式,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下发给管理相对人,以便加强管理。

    (二)拉网检查,一查到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工作一并开展,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2台次,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1家次、口腔医疗机构115家次。

    (三)认真督查,取得成效。市局及各区(县)局按照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检查,未发现有非法加工、使用定制义齿的情形:一是我市定制式生产企业的生产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实际情况与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内容一致;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证书有效,企业不存在生产无证产品的情况;企业的生产和检验条件基本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建立和保持了对产品的清洁和消毒的要求。二是医疗机构口腔科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从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未发现使用未经注册的定制式义齿产品的违法违规情况;医疗机构对采购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有记录。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我市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产品虽然基本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从生产企业看一是企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且人员性流动较大,不便严格按质量体系要求执行;二是未及时建立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三是检验所需的个别仪器(如比色板)配备不足,个别成品检验后未及时出具报告。从医疗机构看一是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于定制义齿产品应按照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认识不够,法律观念淡薄,票据管理普遍不规范;二是审查供货单位资质不严格,所索取的供货单位资质不规范,部分供货单位提供的资质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三是验收不规范,验收记录多按照病人的病例进行登记,未专门对定制式义齿产品本身进行验收登记,登记内容多有缺项,或者书写不规范;四是口腔类医疗器械产品供货单位所提供的票据普遍存在缺陷,如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无经手人签名、擅自手工增减票据产品项目等等,部分定制式义齿产品加工企业甚至不提供供货清单和税务票据等。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摸底,掌握了相关的监管数据,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打下了全面坚实的基础。针对定制式义齿在医疗机构口腔科存留时间短、随意性大、隐秘性强的特点,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在本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生产使用意识,形成高压态势;二是市局及各区(县)局将针对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经常性跟踪检查(抽查),进一步规范其行为;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动,信息互通,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公众使用定制式义齿等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权益。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三

    今年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规定,紧密围绕“广积粮、好积粮、积好粮”粮安工程,积极开展了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维护了辖区粮食市场秩序,确保了粮食安全,现就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了粮油库存检查工作。

    今年xx、xx月份,我局根据市局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今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布置,成立了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粮食库存检查办法》、《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和储粮安全检查办法》具体操作要求,对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的粮食数量、质量、储粮安全和账务管理进行了一次细致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管理规范,通过开展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和粮油安全普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粮食库存管理水平。

    二、积极做好《条例》宣传工作。

    今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九周年,我局围绕“科学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主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了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了粮油质量监管工作。

    粮食质量是关系人们身心健康,为此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强了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督促了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环节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做好入库粮食质量检测。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并按照“五分开”的要求,堆放好粮食。

    (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出库前,做好出库粮食质量检验,确保出库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坚决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并按照国家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包装物,防止粮食受污染。

    (三)加强了储存环节粮食质量监管。督促了国有粮食企业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所使用仓储配套设施符合安全储粮要求,要积极开展做好安全储粮基础性工作,采取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双低”科学保粮措施,有效延缓了粮食质量变化速度,经检验,现所有库存粮食质量、品质合格率达100%,宜存率达100%。

    (四)加强了军粮质量管理,落实执行了军粮质量检验实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确保了所供军粮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军粮品质也得到官兵们的认可。

    四、开展了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了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夏粮收购期间,我局组织人员出动了16人次对粮食收购企业收购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询问和查阅相关资料,着重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是否公示了粮食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使用称量器具是经质监部门校对,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有无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行为。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粮食收购能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了粮食收购公示制度,没有出显有损害售粮户利益的行为。

    (二)加强了对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量和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等方面检查。督促了粮食经营者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粮食库存要安全、卫生使用符合有关要求的仓储设施设备,并继续做好粮食经营台账记录和保管工作。要守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好我县粮食市场秩序。

    五、加强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直以来,我局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根据市粮食《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制订了工作方案,并按照《xx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粮食行业生产领域查隐患、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着重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能按照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相关职责,并建立和执行安全储粮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三防”制度、等各类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粮食输送设备,粮食仓房设施,除杂设备、消防设备、粮情检测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环流熏蒸设备、机械通风设备、防雷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于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能落实执行,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有效防范和遏止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储粮安全和各项生产作业操作安全。

    我县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粮食监督检查体系不够完善,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执法经费短缺,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学习,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够明显等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组织保障。为此,我局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能争取政策上的支持,解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机构不够完善,工作经费欠缺,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我们行政执法效能。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永州市卫生局转发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永卫函10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我所于20xx年7月至10月对全县各大商场、超市、宾馆和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田利国为组长,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吴红梅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制定了《道县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

    我们通过电视台、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三个月来共在电视台播发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专栏三期(每期五天),设立咨询台两次,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监督检查

    对全县15个人口密集的商场、超市,1个广场,163家宾馆和73所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没有发现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为。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五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xx〕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xx〕35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整顿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所加强对辖区内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大型建筑工地等非法行医人员频繁出现的"区域进行检查,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专项整治。现将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ww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成立了以ww县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监督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二、加大力度,依法履行职责

    1、打击非法行医情况:20xx年以来我们以开展了以取缔无证行医点,查处违法行医机构,曝光典型案件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出动车辆56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852家,监督检查1113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5起,处罚金额74300元。其中无证行医4家,取缔4家,没收器械3件,药品3箱。

    2、打击非法采供血情况: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血安全,我所对全县15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我县有私自采供血现象,所有临床用血均由县医院供血中心提供。现场眷查15家,合格15家。

    3、投诉举报情况:我县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举报电话,20xx年共接到举报电话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单位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2、监管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有待加强;

    3、随着专项整治工作连年开展,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无证行医、游医药贩的隐蔽性、警惕性逐渐增强,加上流动性大,造成打击过程中调查取证工作困难;

    4、执法队伍人力、经费严重不足。

    如何提高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效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是我们研究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保持高度的热情,乘胜追击,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六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做好三门峡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三门峡市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市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各县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检查情况通报

    (一)医疗救治体系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传染病防治组织、配备了传染病检查员,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市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各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有一定的储备量。乡级以上医院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所有门诊全部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1、市区中小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由湖滨区环卫局特种垃圾处理厂焚烧销毁,医院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只有黄河医院能正常运行,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

    2、县一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岗证的人员缺乏,在乡镇卫生院更是空白,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

    3、各县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县一级部分医院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4、县一级医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一级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医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5、部分企业医疗机构私自设置皮肤性病门诊,由社会人员承包管理,使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梅毒、淋病等传染病疫情漏报。

    (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县(市)级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存在问题:

    1、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设置在防疫站,形不成合力。缺乏专门的传染病监督科室,没有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及办公经费,传染病病监督设置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执法手段落后,取证困难。

    2、县级防疫站监督与疾病控制不分,对本单位的疫情报告,生物制品、消毒管理不能按要求监督。

    3、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普遍缺乏,设备相对落后。

    三、今后工作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2、提高执法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3、加快传染病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对各级卫生监督经费投入,完善取证工具,提高全市传染病综合执法水平,使传染病防治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七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了认真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在接到市财政局文件后,我局立即进行了研究部署,并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副局长牵头负责,抽调了业务骨干,组成了检查组,对XX区人民医院、XX区妇幼保健院、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区李渠中心卫生院、柳林镇政府、河庄坪镇政府等6个单位实施了检查。为了充分认识到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每位参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我局集中全体参检人员强调了检查纪律,并就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具体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辅导培训。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

    每位参检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次检查中去,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全省规范机关津补贴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监督检查程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按规定下发检查通知书及检查公示。二是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检查方案包括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组成员名单及分工,检查步骤,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检查纪律和检查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三是召开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见面会。首先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财务人员介绍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其次是由检查组长布置相关事宜。四是认真填写工作低稿,搜集证据资料,被检查单位对每笔检查事项签字认可。五是如实撰写检查报告。根据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资料,由检查组长撰写检查报告和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并将函件送交被查单位,被查单位收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意见反馈回来,作为研究处理处罚的参考依据,确保处理处罚质量。六是将检查结论在XX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做到公开透明。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我区会计工作整体良好,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取得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二是个别账务处理不规范(账本和报表不相符、总账和明细账不相符、账页打印不完整),三是漏记固定资产。

    四、今后的打算和整改工作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整改,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各种法律法规,依法执政。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将坚持并不断完善跟综回访制度,进行跟踪检查,如再发现违规现象,将根据《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从严进行处理;对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予以肯定,总结宣传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的经验,以有效巩固会计监督检查成果。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我辖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防止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按照西安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xx年12月23日至31日,分两个检查组对我市13个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53家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区县卫生局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区县卫生局能够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制定辖区内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表,及时贯彻落实转发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工作做得较好的有雁塔区、莲湖区、阎良区和高陵县卫生局。

    但是,仍有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为:个别区县卫生局制定的年度传染病工作计划中未提及消毒隔离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的管理内容;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防控和救治组织尚未成立;未制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培训与宣传工作需要加强,无培训和宣传计划,辖区内参培人员覆盖率较低,培训内容不能及时更新,对xx年重点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培训不到位;年度传染病防治管理档案有待完善。

    (二)区县卫生监督所

    各区县卫生监督所能够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大部分监督所有专(兼)职卫生监督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档案底册,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开展内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准备应急物资储备。尤其是阎良区、新城区、莲湖区和碑林区卫生监督所工作较突出。

    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传染病防治监督的基础建设亟待加强。本次检查发现大部分区县设立一个综合科室,一般3-6人,从事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因为科室同时还承担着医政监督和其他卫生监督工作,在人力和时间上都无法保障辖区内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健康开展;在单位内部培训上,有的单位没有按要求培训,培训过的内容也不能及时更新,对国家新出台的规范标准不能及时学习贯彻,直接影响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物资储备不充足,不能体现应急特点,大多数只有简单的手套、口罩和消毒液等;在执法与立案文书制作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错项、漏项、书写不规范、逻辑矛盾、只有卫生监督意见书不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现象较常见,立案文书书写不规范甚至程序文书缺项。

    2、传染病监督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虽然大部分监督所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但大部分没有以文件形式下发被监管单位;对管辖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偏低,传染病防治监督内容不够深入,不能完全按照《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的职责内容,如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菌(毒)种的监管、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监管也不够深入;多数区县一年来没有一起传染病监督执法处罚案件。

    (三)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总体情况看,各区县CDC能够制定xx年度传染病防治计划,对本年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阶段性的总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实验室菌(毒)种管理、医疗废物管理、消毒隔离工作和宣传培训工作。做得较好的有新城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莲湖区和灞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疾病监测疫情报告方面:各区县CDC均设置了疫情报告管理部门或职责分工,制定了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与审核工作,记录有较完善的疫情审核记录和疫情电话记录。除长安区CDC还负责网报代报工作以外,其他区县网报代报工作均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各区县均建立了疫情调查处置方案,并按其方案进行疫情调查处置工作,现场查看疫情调查处理报告,记录完整。灞桥区、碑林区等CDC疫情简报按周、旬、月、季、年进行,在传染病管理方面还对辖区责任报告人诊断上传的乙、丙类传染病病例进行分析,动态收集、分析传染病监测信息。

    2、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均建立了AIDS检测筛查实验室且布局规范,基本设施到位。不足之处在于个别区县CDC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不到位,预防接种等健康监护档案不齐全;未建立菌(毒)种的临时保藏登记;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时个人防护工作不到位。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九

    为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海兴县卫生监督所于20xx年7月-10月对我县内10家中学、33家小学、35家幼儿园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检查重点

    1、学校饮用水卫生:主要是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学校是否对校园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2、学校传染病防控:主要检查了学校、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时,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漏种儿童补种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好复课查验等工作,是否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报送疫情情况,在校学生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及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空气流通状况。

    二、检查结果

    1、学校饮用水卫生:6所学校使用市政供水或乡镇供水,余氯检测符合标准,农村学校无消毒设施;13所学校未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部分学校没有指定人员专职(或兼职)管理校园饮水卫生。

    2、传染病防控:大部分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高,没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员,没有坚持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愈复课查验等相关工作。由于涉及收费问题,在此次检查中学校都没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三、建议

    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学校应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学校传染病的监测与预警制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进一步加强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加强信息交流,密切与教育部门的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形成合力。增强监管实效,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3、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建全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强化学校法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把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日常工作日程。普及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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