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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重机租赁公司]起重机租赁协议书【最新5篇】

    起重机租赁协议书 篇一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塔吊规格型号

    1.塔吊型号:_________固定式

    数量:_________台

    2._________塔吊自由高度_________m,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为_________m,工作半径_________m,末端吊重_________T,最大吊重_________T(_________m以内)。按说明书需_________道附着。

    3.附墙杆件、耳板、基础预埋件、附墙杆件的锚固件等,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及安装,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提供电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m处。

    二、租期计算

    1、塔吊租期至少为_________个月,不足_________个月按____个月租金收取;超过_________个月按实际租期计算(租期最后一个月不足整月的按_________元/天计算租赁费)。

    2、塔吊安装后,达到以下条款中任何一条即从当天开始计算租赁费:

    (1)、塔吊通过专业检测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门检测验收之日。

    (2)、塔吊通过施工现场当地认定或指定的其它机构的验收之日。

    (3)、塔吊因工程需要开始投入使用(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为准,乙方接到甲方启用函后方可启动塔吊供甲方使用)。

    3、停止计费日期确定:甲方书面报停之日或签字确认停止使用之日为停止计费日期。

    4、安装调试完毕取证后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双方约定从主机安装调试取证后计算租金。

    5、双方约定,塔吊租赁期限为塔吊开始计费日至塔吊书面报停之日止,塔吊报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则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后使用之日,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机械租赁费用。

    6、塔吊书面报拆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无法及时退场,导致塔吊闲置在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且闲置7日内乙方不收取费用,闲置超过7日乙方按照日租费的50%收取费用。

    三、租金计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为:RMB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整),含两名塔司工资。

    2、塔吊安拆、顶升人工费为:RMB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整)。

    3、基础预埋件支腿费为:RMB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预埋马凳的制作和现场基础施工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塔吊进退场运输费为:RMB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租金结算支付方式

    1、签订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之日甲方预付乙方RMB_________万元订金。

    2、塔吊月租赁费按月结算,由乙方当月25日向甲方确认当月结算,甲方审核无误后并由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后于次月5日办理付款,并确保于次月的10日前款项到达乙方公司账户,依次类推,至全部租赁费付清为止。但租赁费的尾款必须在塔吊退场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3、塔吊主机进厂后10日内(双方确定进厂时间),甲方在乙方开具合格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进退场费RMB万元。安拆顶升人工费RMB_________万元。

    五、违约金

    1、当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塔吊费用时,延迟期间就迟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

    2、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为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计算方法为:延迟付款金额x3‰x延迟付款天数。

    六结算方式

    1、甲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七、塔吊进场时间

    双方约定,塔吊的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前甲方必须制作好塔吊基础,并确保基础能满足塔吊安装。甲方的进场通知应提前15天以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送达乙方。

    八、塔吊验收

    1、货到工地,甲方负责对塔吊外观品质进行验收并签署进场确认书,塔吊基础预埋件和整机进厂双方填写交接货物清单,并负责对货物保管。

    2、主机安装调试合格,由乙方负责组织自检,向甲方提供《自检报告》作为起租依据。

    3、乙方负责塔吊检测取证工作并承担检测费用。

    九、双方责任约定

    1、甲方责任:

    1.1塔吊到达现场及撤离现场和基础施工、安装、顶升、拆除所需的汽车吊或现场倒运所需的运输车辆由甲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

    1.2甲方负责免费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员标准(含床及水电)提供乙方装、拆人员、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机负责,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时,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需要派维修服务人员,维修期间由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维修服务人员住宿。

    1.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指挥人员。

    1.5负责提供塔吊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的用电和电费;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一次电源箱距离塔吊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380V,正负不超过361V-399V);自行解决吊钩以下的吊绳及其它吊装吊具。

    1.6负责塔吊安、拆、附着、升降过程中所需脚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负责塔吊附着件的现场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给乙方免费使用。塔吊使用过程中塔吊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索具、铁扁担等由甲方解决,费用和由此所引发的安全责任甲方承担。负责搭拆塔吊安装、拆除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1.7甲方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引起的事故责任、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8租赁期间塔吊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在按时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空间满足乙方塔吊的进退场、安装和拆卸,并要保证道路压平夯实畅通,塔吊基础无积水、无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

    1.10租赁期间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赁费照计,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1.11甲乙方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滑、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1.12负责塔吊及其附件在现场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生偷盗事件,应由甲方赔偿相对应的配件和损失。

    2、乙方责任:

    2.1、由乙方负责塔吊进退场和装拆、顶升工作。

    2.2乙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吊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

    2.3甲方允许乙方每月有累计不超过两天时间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但乙方应尽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间进行维修保养。

    2.4因乙方塔吊的质量问题或塔吊备件不足导致的当月累计停机时间超过48小时的,则停机期间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机天数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机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服务配合,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机械设备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2.6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对基础进行设计和甲方制作基础时的技术指导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种(起重工、塔司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提供二名合格持证塔吊司吊,乙方负责支付司机工资及司机保险费,租赁期间司机服从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证塔吊运转正常、性能良好,双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禁止违章操作。

    十、争议

    1.本塔吊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须于200年月日前安装调试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起重机租赁协议书 篇二

    出租单位: 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起重机租赁协议书 篇三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__________汽车起重机_____台(为_____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_________月)。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________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______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 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起重机租赁协议书 篇四

    履带吊租赁合同(出租方版)

    合同编号:

    甲方:

    单位地址:

    乙方:

    单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机械名称、工作地点、使用期限、机械数量

    1.机械名称:                                  履带式起重机

    2.设备工况:                                    [];        。

    3.设备数量:                                            。

    4.项目工作地点:                                         。

    5.吊车预计进场时间:    年   月   日,具体进场时间以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使用期限: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并收取费用。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使用乙方设备用于:                                 甲方对于乙方                            履带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表示认可。

    第三条费用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包月使用价为        元/月(人民币大写:       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费不变。

    (1)该包月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单价需按要求税点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税金。

    2.本次吊装技术服务的机械进场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吊装技术服务的进场费及出场费均由甲方承担。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进场费        元(人民币大写:      整);款到帐后,乙方发车。出场费         元(人民币大写:      整),由乙方于            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付款时间不超过当月7日,如超过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权停车,停车期间费用正常收取。工程结束后7日内款项一次性结清,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付款方式为      。

    (4)付款确认,乙方收款指定    为乙方合法联系人,电话:                 ,其余人员均为无效。

    4.吊车主机及全部附件到场组装完毕,做完负荷试验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始计费(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车无法组装,则从乙方吊车全部配件运输完毕后第三天开始计算使用费),至吊车作业完毕甲方书面通知停机时,停止计时计费,否则视为设备仍处于工作状态,正常计时收取费用。

    5.机械使用超出约定使用期限后,甲方不再继续使用时,乙方设备退场当月按天计算机械使用费,使用费计算方法按日使用费×实际超出天数计算,其中日使用费=月使用费÷30(无论吊机是否工作)。

    6.对机械工作时间的约定,每天工作时间     小时,每月不超过    个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累计计算,每    小时为一个台班,每台班    元整(人民币大写:   整)。

    7.合同期间按照日历自然月计费使用费用,工地阻工、待料窝工等非乙方吊车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等状况,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收取。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现场业主方要求的各种证件、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

    2.负责协调现场业主或其他单位,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吊车进退场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拦时负责协调排除阻拦,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施工中的技术交底、吊装指挥、提供吊装方案。

    4.负责按乙方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垫实、清理,负责对地下设施(如地下管道、地下电缆)、空中障碍(如高压线等)向乙方进行详细的交底并负责处理。

    5.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工况改变、现场移位、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所需的吊机、一切工具及辅助人员并承担费用,并对中间转场时运输过程中乙方的设备财产安全负责。使用期间起重机现场移位时的拆、装、运输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月使用费照计。

    6.使用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的保管、使用、管理、调度。

    7.负责起重机施工开工单、任务单、停用单、结算单的签证工作。甲方人员   为手续经办人,负责乙方一切工作手续。如甲方无故拖延乙方手续办理,超过三天,并甲乙双方无法协调的,则视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结算金额进行结算,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即为双方最后的结算金额,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结算可书面、扫描或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办理。

    8.人员食宿和车辆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约定期限,甲方确认不再继续使用,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明确具体退场日期。如甲方继续使用,提前7天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完毕后,由甲方协助乙方设备尽快出场并办理出场手续。

    10.合同期间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灾害(刮风、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机等待的,使用费(台班费)正常计算。

    11.在施工现场甲方不得故意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如有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的起重机须手续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各种证件齐全有效(含车辆正常保险)。

    2.乙方的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3.乙方组织实施设备的进出场,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相应的司机人员并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提供起重机技术参数。

    5.负责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安全装置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6.起重机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7.机械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每月2天维护保养时间(每月维修两天内不扣台班费),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超过2天以上部分天数,按平均月使用费(每月按30天计)标准从当月使用费中扣除。

    8.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和厂里的各项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应主动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吊装作业,停车期间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安全生产

    1.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应立即制止,对于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坚持实施起重机械“十不吊”。

    3.甲乙双方应根据甲方施工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员疲劳作业。

    4.为确保起重机、设备安全,双方对工作区域的障碍物都有看护责任。

    5.吊装作业前,甲方将施工现场地面、地下设施情况、吊装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因甲方的申报不清、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配合吊装设备时,因指挥失误造成的吊车机械损坏和操作人员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安全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即起重机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技术方案、平衡梁、吊耳、捆扎、索具、吊装指挥、吊件结构、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8.如发生人身或机械事故,由双方共同调查处理,事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遇有大风(大于8米/秒),大雨、大雾等影响安全作业的恶劣天气时,起重机必须停止作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机械在施工现场受损、被盗,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乙方因此无法从事其他业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2.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起重机使用期间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转租、抵押和变卖等任何形式的处分。

    2.在机械使用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机械损坏、停置损失(如乙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吊车续用与退场:甲方确定吊车到期后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继续使用乙方吊车,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视为到期退场。乙方在预计使用期满时将吊车调离,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费用付清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内容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起重机租赁协议书 篇五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 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 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 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 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 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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