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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赔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新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贴心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5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签 篇一

    甲方:

    乙方:

    签订本合同须知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是: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方应当为乙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甲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乙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四、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简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二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月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个月(天),从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人力资源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人力资源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人力资源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人力资源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人力资源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劳动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劳动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劳动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人力资源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议 篇四

    甲方:乙方: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的;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篇五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助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岗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聘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时间、报酬及福利

    1、甲方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2、在季节性旺季或有连续性或紧急性工作,乙方来调整假期和工作时间,公司有权调整假期和工作时间,乙方可在连续性或紧急性等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进行补休。

    3、乙方报酬月薪 元,按月支付。

    三、培训及保密规定

    1、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经培训掌握技能后,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在甲方工作一定期限,若乙方违约离开甲方,则由乙方承担(与培训费等额)违约金。

    2、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有保密的义务,合同期内若乙方违约擅自从事或到与甲方有竞争的行业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3、本合同期满,或因辞退、辞职等解除劳动合同后的 年内,乙方对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仍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同类企业并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公司任职或自行开业。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并要求乙方按决策落实执行的权利;

    2、甲方有监督乙方工作的权利;

    3、甲方有依据公司制度对乙方违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分及经济处分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有按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转移手续的义务。

    (三)乙方权利

    乙方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待遇,及相关福利政策的权利。

    (四)乙方义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及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五、陈述和保证{NIUBB.NET}

    1、甲方向双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双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2)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六、合同解除、变更、续约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正;

    2、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伤害;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5、甲方公司撤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甲方依法宣告破产或解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3、不可抗力。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十五日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补签劳动合同,若甲乙双方无法就补签合同达成一致而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合同延续,在视合同延续期限十五日内,双方未签订新劳动合同,则视同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

    七、调解与仲裁

    1、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据甲方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处理或另行协商。

    八、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次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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