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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条款]物业管理委托合同9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亲带来了9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止。

    二、 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1)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

    (2)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

    (3)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3500元(大写:叁仟伍百元整)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1)治安秩序维护

    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年龄在48岁以内),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2)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3)水电管理

    负责xx的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4)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5)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6)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违约责任

    ⒈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⒉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①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20元;

    ③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不含现金及其它无法界定的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20x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8)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20xx年X月XX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10)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XX月 XX日

    20xx年 XX月 XX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公司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2.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八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十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

    b.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2.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a.负责返修;

    b.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c.。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

    b.;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 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9.小修:_________;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费用用于:_________(注意:在《物权法》生效后停车位可能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归业主共有,一部分归部分业主个人所有,还可能归开发商所有,对停车位的管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条只约定了停车位归业主共有的情形。)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3.。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 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

    1.物业构成细目(略)。

    2.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模板 篇三

    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乙方对甲方物业服务作顾问(以下简称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执照编号为:______)。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洁等顾问服务。

    2、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终止。

    3、托内容:指甲方托乙方:

    4、托费用: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6、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斧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全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住宅、为住宅配套的建筑及设施

    坐落位置:

    四 至:东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室。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内外共用照明、有线电视线路、共用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低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污水泵、水箱、宽带网线、电信线路、楼宇单元门与户门对讲系统、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避雷及接地保护 、标识、安全监视系统、电话交换机。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围墙栏杆。

    第七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喷水池、铺装地面等的养护与维修。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会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拦杆及外建筑外墙面清洁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小区治安。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维修记录。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建设社区专项活动组织。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

    2、有偿使用设施的费用;

    3、供暖费。

    4、受委托的代收代缴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公告、起诉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协助业主委员会(筹)或业主代表清理ZZZZ物业管理公司遗留的问题,分清类别(服务、工程、财务等),并协助逐步解决;

    2、接受业主委托,办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费用结算的具体手续;

    3、执行业主大会有关决议及业主委员会(筹)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修改)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工作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甲方有责任在合同生效后为乙方进驻小区提供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采取协商、规劝、书面公告或授权乙方采取起诉等方式协助乙方催交。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服务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建立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务标准应征得甲方同意。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条的约定办理。

    3、选聘专业公司承接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年度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乙方保证执行“XXXX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按照决议规定的时间准时进驻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并在进驻后尽快完成与原物业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无条件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收费情况、专项管理的资金和帐户等。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质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小区整体达到桐城市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2、物业公司应积极引入国内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并应适时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体系。

    3、业主投诉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有始有终不允许推诿扯皮。

    4、本物业的服务采取专业方式,即小区内保安、保洁、绿化、电梯、网络等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由乙方组织专项招标,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乙方负责对承包专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小区物业状况始终处于专业、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务重点是:

    (1) 业主的投诉和报修;

    (2) 工程维护和维修;

    (3)协助业主委员会(筹)工作;

    (4)整顿小区私搭乱建、乱停车辆等损害业主整体利益的状况;

    (5)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整体服务水平,争创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区。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的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带电梯)或XX元/m2(带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服务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应超过应收款总额的30%。

    3、乙方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采取“先服务后收费”的原则,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业管理费。

    4、乙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扣除营业税后,提取8%作为乙方的利润,但在经营亏损时不得提取。

    5、物业费在乙方提取应得利润后的结余部分,应该用于对小区业主的服务或者适当减免次年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按桐城市标准

    2、车 库:230元/位。月

    3、自行车存放不收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并公示。

    第二十五条 其它收费:

    1、乙方利用业主所拥有的物权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赁、广告、地面停车、物业用房出租、会所经营收费等,进入专项资金账户,扣除相应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比例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业主委员会(筹)决定其使用,专款专用。

    2、采暖费为代收代缴,不纳入乙方的收入,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按照与有关部门协议执行,小区界内部分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界内部分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协商。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条不能履行责任,违反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应在小区内公示,生效后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乙方进驻并应与原物业公司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并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索并由开发商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资质检查单位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战争、水灾、地震、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15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物业管理合同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大学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大学 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类学校物业

    座落位置: 市 路

    占地面积: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面积: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所有者和使用人,本物业的所有者和全体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项目

    第四条 办公楼、教学楼、电教楼、公寓楼、餐厅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管理。

    第五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 学校内的治安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大门值勤安全、校内巡逻、重点部位的值勤。

    第七条 公寓楼的值班。

    第八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自 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甲乙双方若无异议,本合同可续签。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公约并监督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安全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6、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条件,履行协助通知义务;

    7、无偿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及库房,并提供水、电等保障;

    8、及时支付给乙方物业管理费;

    9、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侮辱歧视乙方员工;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项,并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

    3、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晓的甲方秘密;

    4、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听取甲方对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5、不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财产、物品以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建筑物内部卫生: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2、公共环境: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3、公寓管理: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4、安全护卫: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本物业的管理费用每年为 元(大写: )

    第十四条 全年物业费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 元(大写: )

    第十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的调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甲方增减服务区域、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第四章第十条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一条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进行相关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乙方进行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续约;若有异议,期满则合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文共5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以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因物业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进行调节,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七

    甲方: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 □写字楼 □ 其他 合同编号:

    该物业座落于: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执行《物业管理条理》并根据有关政府对商业区的管理规定,及实际发生进行各项管理及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绿化、建筑小品、水环境、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械等的养护管理;

    (五)协助管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范等事项;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对物业使用的禁止性行为实施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包括物业代收代缴费用事项;

    (九)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行 业规定与双方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三条 乙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五条 乙方交纳费用时间:首次入住时以开发企业规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一个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商户应于上年度物业管理费到期前1个月的20日之内,按时履行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全年度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乙方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有连带交纳责任。乙方应将其约定事项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条 乙方不得将所应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转嫁给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该费用。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市场调解价及实际运营成本核算调整。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同意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成本,测算均摊。

    商铺除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外,应及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

    第十条 商铺的业态经营种类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许可范围。特定经营娱乐、餐饮等行业,须事先经政府工商、环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核准,并取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 商铺设置店招、发布户外广告等,应按照小区统一款式和质地等要求设计或编制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如工商、城管、市容办、灯光办等)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商业区内设有中央空调,夏季制冷;冬季供暖,并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修缮工作。乙方应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性交纳全年(供暖、供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74元/建筑平米/供暖、制冷季,商户应由产权人交纳,租户由使用人交纳,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制冷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在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手册》履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产生的装修、办公、生活垃圾自产自消,自行清运,严禁乱弃乱放;如不便清运,经物业公司同意,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按3元/平方米收费。

    第十四条 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的,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壮,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界限及范围,根据所管辖的来分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界限: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安全、公平

    、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损坏(如:下水堵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营业,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经营中与小区内住户产生矛盾,或因某项规定出现扰民等现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乙方商铺门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到正常操作,经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受到一切处罚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 由于安全隐患启动应急预案时,由毗邻部位抢险,乙方给予配合,经有关部门同意,必要时可以破门而入,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以下情况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物业管理企业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物业管理企业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事由。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作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服务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乙方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有权对乙方停止部分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四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截止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业主(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花园商住小区委托给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如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重结构部位、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用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系统、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如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地面与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用楼顶、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如商业网点、文体娱乐场所、幼儿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 楼道、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包括24小时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

    勤,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小区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x年8月15日时起,至20xx年8

    月15日时止(如到期前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其它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则委托管理期限至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协助乙方制订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进行审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甲方监管人员调查确,甲方视乙方所损失程度进行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物业的绿化种植投入使用后,将由乙方全权接管小区的园林绿化护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已办理验收手续。如存在质量问题,属保修期限内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更换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维修,需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等,于物业交接的同时移交给乙方管理。

    7、甲方监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小区标志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标志牌)和环保设施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规劝、警告、小区公示,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实现物业目标管理,为业主创造优美、

    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要做到: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检修、保养;

    3、公共环境:环卫设备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标准化保洁;

    4、绿化:花木养护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损坏;

    5、交通秩序:道路畅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勤、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7、急修: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决;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最终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乙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额外费用(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收费用除外),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所引起的业主投诉和连带责任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新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应从甲方告知业主的收房日期计算。

    4、对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5、小区公用设施水、电费用据实分摊,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用的千分之五扣罚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时,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乙方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甲方对上述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园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受惠范围向业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赞扬和支持,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所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共4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花园业主公约》

    《××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花园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合同 篇九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房屋的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装修合同范本

    物业管理项目:

    电话:

    委托人(业主): 栋 层 号

    电话:

    受委托人/公司:

    电话:

    管理公司: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五、投诉电话:

    六、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七、 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八、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九、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十、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十一、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委托人:

    授委托人/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条款]物业管理委托合同9篇》由:科普读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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