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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模板_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实用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亲带来了10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贴心给您的好友哦。

    商业物业管理合同 篇一

    协议双方:

    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用户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区商业街 号用户(房屋座落图详见附件1), 甲方系该小区商业街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其物业管理及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负责提供小区商业街所有公共区域(走廊及休息亭)的卫生保洁。

    负责保障小区商业街每日二十四小时供电、供水(如遇供电局停电,自来水公司停水及设备维修保养除外)。

    负责小区所有公共区域的花卉及植物摆放。

    请用户于每日20:30将室内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丢诶其房屋室内进行保洁,可向甲方办理有偿服务的相关手续。

    为给乙方提供各种需要和方便,甲方将提供室内保修服务、商业服务和其他有偿服务,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其收费标准以在甲方管理服务部的公榜为准。如乙方的室内保修事项为原装设备质量问题,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便于乙方与甲方公司联系有关事宜,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咨询电话:xxxxxxxx

    甲方应承担的管理事项

    1、负责本小区公共次序的维护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内的自有财产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投保,如遗失或被盗,甲方管理公司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办理乙方经营及管理人员出入本小区的有效证件。

    2、凡乙方大件办公室用品,如:办公桌椅、复印机、电脑、保险柜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业街或大型搬迁,应由乙方详细填写物品清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名,然后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否则,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员有权拒绝放行。

    三、乙方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每月总计 元,由乙方从签定本协议,按先收费原则,每壹年缴纳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内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双方于每月20日抄录该房屋电表、水表实际读数后,由乙方按实际使用读数,于当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本物业定于20xx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时间以前甲方原则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进行使用而可能带来的任何责任(无论物业方是否许可),乙方提前使用则应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并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3、乙方在小区停车场停车,应缴纳车位使用费,甲方依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方便用户,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办理车位使用证。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应缴纳费用,可用现金、支票等方式的缴纳。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应以其付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为准。

    用户的配合事项

    1、为了维护商业街的整体形象,乙方未经物业公司许可不得在店外经营及电外摆放物品。如确有需要则应在物业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有偿限时使用。店门一律内开,同时,本小区商业街内实行招牌的统一管理,乙方设立招牌应在指定区域,并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制止。

    2、乙方应注意爱护本小区商业街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不得随意吐痰,扔烟头、纸等杂物,并严禁发出影响其他用户的噪音,如装修噪音、高声喧哗、播放音乐等,否则,将视情况进行处理或处罚。

    3、若乙方需对房屋室内进行二次装修,乙方应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审批,如无大的修改,甲方应在接到装修方案及图纸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二次装修施工单位,不论是甲方推荐还是乙自带(选),进场施工前,均须与甲方签定《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另见),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二次装修管理服务费。所有装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员,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路线出入小区商业街。

    为配合管理,乙方应将紧急联系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办公时间异常情况的紧急联络。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和本小区商业街辖区消防主管单位的要求,

    乙方应明确本单位的消防负责人,并签定《武汉金色港湾商业街防火安全责任书》。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涉及的店面系小区内经营店面,在经营范围上将会受到限制,乙方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原则上以提供社区服务为主,甲方鼓励经营休闲类经营项目(无污染项目),各店面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管理。本小区商业街详细地址为:XX市龙阳大道236号。

    2、乙方所购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并签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该合同之延续性,依据原出租合同2xxx年x月xx日以后的租金收入权益将由乙方拥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赁期满时间为2xxx年x月xx日,原租户的权益应得到保证(原出租合同见附件2)。

    为便于联系,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一联系人,专门负责办理有偿服务的有关事宜。

    本协议于甲方

    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小区商业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x市x区x路(街道)x号;占地面积:x平方米;建筑面积:x平方米;其中住宅x平方米;物业类型:x(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享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享设施设备(共享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享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享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小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x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x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x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x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x平方米,员工宿舍x平方米,其它用房x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x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数据(工程建设竣工数据、住用户数据、。),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小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数据;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x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x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x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x元;支付期限:方式:x;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x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x%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x%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x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x元,按下列第x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x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x元;

    第八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三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容积率: %绿地占有率: %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 。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一、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管理

    1、房屋外观整齐统一,标志明显;

    2、设备运行正常及安全;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到位,达到规定的运行及使用安全标准;

    二、清洁管理

    1、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8小时保洁;

    三、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按时修剪、养护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

    1、交通指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

    2、24小时定岗和巡逻;

    3、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制度、确保小区安全;

    五、档案资料

    1摆放整齐有序、管理不遗失;

    六、其他服务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第五条 物业的公共部位和专有部位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高层住宅: 元

    /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领取钥匙前履行交纳义务。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八条:对物业服务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第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全额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批评、警告、制止、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帐务预算及决算;

    7、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七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甲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按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甲方应在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及其利息,利息按照 的标准计算。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将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二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五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物业管理合同 篇四

    甲方: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 □写字楼 □ 其他 合同编号:

    该物业座落于: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执行《物业管理条理》并根据有关政府对商业区的管理规定,及实际发生进行各项管理及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绿化、建筑小品、水环境、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械等的养护管理;

    (五)协助管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范等事项;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对物业使用的禁止性行为实施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包括物业代收代缴费用事项;

    (九)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行业规定与双方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三条 乙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五条 乙方交纳费用时间:首次入住时以开发企业规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一个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商户应于上年度物业管理费到期前1个月的20日之内,按时履行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全年度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乙方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有连带交纳责任。乙方应将其约定事项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条 乙方不得将所应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转嫁给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该费用。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市场调解价及实际运营成本核算调整。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同意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成本,测算均摊。

    商铺除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外,应及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

    第十条 商铺的业态经营种类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许可范围。特定经营娱乐、餐饮等行业,须事先经政府工商、环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核准,并取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 商铺设置店招、发布户外广告等,应按照小区统一款式和质地等要求设计或编制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如工商、城管、市容办、灯光办等)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商业区内设有中央空调,夏季制冷;冬季供暖,并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修缮工作。乙方应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性交纳全年(供暖、供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74元/建筑平米/供暖、制冷季,商户应由产权人交纳,租户由使用人交纳,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制冷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在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手册》履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产生的装修、办公、生活垃圾自产自消,自行清运,严禁乱弃乱放;如不便清运,经物业公司同意,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按3元/平方米收费。

    第十四条 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的,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壮,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界限及范围,根据所管辖的来分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界限: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安全、公平

    、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损坏(如:下水堵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营业,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经营中与小区内住户产生矛盾,或因某项规定出现扰民等现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乙方商铺门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到正常操作,经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受到一切处罚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 由于安全隐患启动应急预案时,由毗邻部位抢险,乙方给予配合,经有关部门同意,必要时可以破门而入,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以下情况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物业管理企业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物业管理企业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事由。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作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服务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乙方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有权对乙方停止部分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四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截止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业主(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同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大学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大学 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类学校物业

    座落位置: 市 路

    占地面积: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建筑面积:以学校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所有者和使用人,本物业的所有者和全体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项目

    第四条 办公楼、教学楼、电教楼、公寓楼、餐厅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管理。

    第五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 学校内的治安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大门值勤安全、校内巡逻、重点部位的值勤。

    第七条 公寓楼的值班。

    第八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自 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甲乙双方若无异议,本合同可续签。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公约并监督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安全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6、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条件,履行协助通知义务;

    7、无偿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及库房,并提供水、电等保障;

    8、及时支付给乙方物业管理费;

    9、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侮辱歧视乙方员工;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项,并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

    3、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晓的甲方秘密;

    4、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听取甲方对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5、不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财产、物品以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建筑物内部卫生: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2、公共环境: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3、公寓管理: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4、安全护卫:按照方案标准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本物业的管理费用每年为 元(大写: )

    第十四条 全年物业费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 元(大写: )

    第十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的调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甲方增减服务区域、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第四章第十条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一条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进行相关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乙方进行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续约;若有异议,期满则合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文共5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以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因物业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进行调节,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马鞍山市建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小区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西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五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库、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七、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等

    八、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九、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十、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大地豪庭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十三、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十五、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十八、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十九、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乙方须书面签收并妥善保存;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十、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 的全部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同时报送有关经费预算,经双方议定并甲方书面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甲方应当书面签收;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

    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3)合同期间第一年内,乙方应当每季度向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一次,以后每半年述职一次;每年向业主大会述职一次;

    (4)乙方应当每半年出具并公示致全体业主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二十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一)执行

    二十二、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确定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的维修、养护制度,规范操作,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投诉回访处理率达100%;

    物业管理合同 篇七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合和社区

    二、委托管理原则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八

    广东省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乃中国顺德美的海岸花园之发展商。甲方在广东省顺德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

    法人代表: 。

    怡和高力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广州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广州市流花路109号之九达宝广场1006室,法定代表:柳维伦

    第一章 前言

    (一)顺德美的海岸花园位于顺德北滘镇南部,该发展项目首期工程预计约于1999年8月开始交付使用。甲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拥有顺德美的海岸花园的物业管理权,可独立行使美的海岸花园物业管理的职责。

    (二)立约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并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做好顺德美的海岸花园物业管理工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根据以下条款,聘用并委任乙方为顺德美的海岸花园的物业管理顾问,协助甲方管理该物业之住宅、商场、住客会所及车库,总建筑面积共约245000平方米(以下简称托管物业)。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管理顾问酬金及其他有关费用。

    乙方根据以下条款,接受甲方的聘用,推动托管物业之维修及物业管理工作,并对该项工作负责。

    乙方乃怡高物业顾问集团之附属机构,因此,在日后托的管物业管理事宜之对外宣传上,将可沿用怡高物业顾问集团之形象及有关标记。

    第二章 甲、乙方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物业管理顾问并协助甲方推动托管物业 之管理工作,在履行合约期内,为保障乙方能有效地协助管理托管物业,甲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职责:

    1)确保在托管物业入伙前成立托管物业和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在本合约中,所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字样亦可指物业管理部门;

    2)协助乙方调派及招聘专业人员加入物业管理公司,推动托管物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3)在履行合约期内,监督乙方的工作表现;

    4)保证托管物业按时按质按量通过有关政府部门之正式竣工验收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然后使物业管理公司能顺利履行其既定的管理职责;并须负责相关遗留工程之跟进工作及承担相应发生的费用。

    5)在履行合约期内应按甲、乙双方同意的财务预算,由甲方预先垫付一笔可供管理公司初始运作的开办费。

    (二)乙方的职责

    根据本合约的条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负责向托管物业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在合约期内,乙方同意履行下列的职责:

    托管物业交付使用前

    1)协助甲方(或其委托之法律顾问)编写及落实有关托管物业之业主公约,作为日后物业管理之基本依据;

    2)草拟托管物业管理部门筹备期及托管物业首年管理财务预算报告,并以此为依据计算托管物业各部分之管理份额;

    3)对管理公司的设立及公司形象、自身建设、管理等提供建议;

    4)制定各部门管理及运作制度,包括保安、财务、采购、人事、行政等制度;

    5)协助甲方安排合适的电脑公司,建立电脑管理系统,并就此系统对甲方提出管理顾问方面的意见;

    6)编写有关托管物业之管理文件,包括用户手册,装修手册等供甲方审阅,并制订有关之运作程序,包括楼宇交收程序、紧急应变措施、客户投诉处理等;

    7)协助甲方或管理公司拟定托管物业日后有偿服务及无偿服务方案;

    8)就托管物业配套商业设施、设备,包括会所设施,设备的管理应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建议;

    物业管理合同书 篇九

    甲方: 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__

    乙方: 深圳__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__X

    经__X住宅区业主大会 年 月 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__X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__X住宅

    乙方:深圳__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合同 篇十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房屋的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装修合同范本

    物业管理项目:

    电话:

    委托人(业主): 栋 层 号

    电话:

    受委托人/公司:

    电话:

    管理公司: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五、投诉电话:

    六、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七、 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八、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九、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十、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十一、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委托人:

    授委托人/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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