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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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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1-19 21: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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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problem)这个词是由两个希腊词组成的:“pro”的意思是“向前”,“ballein”的意思是“投掷”。字面意思,就是“被向前投掷的东西“,理解为现实(是什么)和理想(应该是什么)之间的相差的结果,而且需要现在或将来采取行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十一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而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义更为重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抓好“牛鼻子”——如何认识主体责任

      牵牛怎么牵?最好的办法就是牵住牛鼻子。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主体责任就是要害,就是“牛鼻子”。如果党委不负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会落空。

      什么是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形势是好的,趋势也是向好的。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迫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党的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

      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指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所谓全面领导责任,就是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而“执行”和“推动”不“直接”行吗?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种好“责任田”——如何落实主体责任

      所谓种好“责任田”,就是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真正负起责任来。种什么庄稼,什么时候种,什么时候收获,你要负起责任。长了稗草,你要割除;有了病虫害,你要防治。该施肥、该抗旱排涝的,要不误时节,这才是真正负起责任。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田”中,荒田、废田现象比较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腐败案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贯彻、不部署、不落实或拒不办理;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大面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下级党委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等等。种好“责任田”,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一方面,要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重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抓好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个强化、两个为主、两个覆盖”。“一个强化”即推动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覆盖”即纪委派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各项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重要改革措施进行廉洁评估,避免出现制度真空,保障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搞好顶层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委制定出台的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探索推进。二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要着力推进由“不敢”的层面向“自觉”的层面转变,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反对“四风”,强化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党委、纪委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上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约谈下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制度。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要以“第一责任”为表率。在主体责任体系中,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是关键。主体责任履行的成效如何,取决于“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书记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履行“第一责任”中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亲自抓”,就是要像抓经济工作、干部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抓”,就是要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不能事事等上级安排、依靠纪委的报告和建议,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等问题成堆才去抓、案件频发才去查。“严格抓”,就是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查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扎实有效地推动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经常抓”,就是要坚持“常”、“长”二字,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要以敢于担当为根本。履行主体责任,必须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决不能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老好人”。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制止腐败问题于初萌。宁愿面对不理解、误解,甚至不当的怨恨、埋怨,也不愿看到同志出问题时的悔恨和高墙里的眼泪。对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一旦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麻木不仁,决不能护短遮丑、养痈遗患。

      用好“撒手锏”——如何追究主体责任

      “撒手锏”,是指在对战中出其不意地用锏投掷敌手的招数,比喻最关键的时刻使出的最拿手的本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撒手锏”就是责任追究。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有权力、没责任,是治党管党的大忌,不追究责任,主体责任就会落空。

      健全完整链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抓好明责这个前提,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压力到人。要抓好考责这个关键,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体系,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察、研判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抓好追究这个保障,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在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落实“一案双查”。所谓“一案双查”,就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如果一个地方和单位问题多多,主要领导即使自己是廉洁的,仍脱不了干系、脱不了主责,必然要被追责。前不久,安徽省委对省国土、环保系统腐败案件进行“一案双查”,按照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分别作出问责决定,并向全省通报。省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要认真办理。

      激励履行主责。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善用“撒手锏”。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不仅要“一票否决”,还要对单位领导进行追责。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3

      自十八大以来,随着“老虎、苍蝇”一起打,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国家级领导干部相继落马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些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固然有其自身修养不够、自我要求放松的主观因素,但客观上也反映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一、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责任主体具体的责任内容,而责任内容需要通过责任主体的具体工作才能实现。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存在责任主体不清、责任观念淡薄的状况。特别是那些主抓经济工作的行政干部、业务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不大,过度地强调抓党风廉政建设有“不务正业”之嫌,忽视了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归结起来有四种错误倾向: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委的事,与已无关,甚至片面地认为实行责任追究就是搞株连,因而“不想抓”;二是不是从正面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成果,而是消极地认为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积重难返,靠建立责任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信心不足,因而“不愿抓”;三是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考虑,认为抓早了、抓紧了、抓狠了,单位和个人吃亏,因而“不真抓”;四是一些本应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由于不学习不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了解,对如何结合本单位实践、抓什么心中无数,因而“不会抓”。以上种种思想认识上的“软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脆弱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内容到形式都不能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二、责任主体落实“疲软”。主要在三个环节上存在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很难形成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氛围。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缺乏全过程的监管。三是配套制度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开发区作为组织协调的纪检监察力量比较单薄,难以保证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三、主体责任追究“虚浮”。表现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说,责任划分的复杂性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执行。从主观方面说,原则性不强,查处过宽,导致责任追究难以到位。但相比较而言,主观方面的原则性不强,斗争性较差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比如要认定某一不良后果为何地、何人、何时所为,难度很大。而且不良后果往往具有滞后性和隐蔽性,尤其是决策失误、用人不当的问题。要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应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要通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学习国家、省、市等领导同志在历次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责任主体本身必须承担和履行的基本职责,自觉地担负起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负起总揽的责任。从整体上做出反腐败斗争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是负起决策的责任。对本系统、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查处;三是负起协调的责任。对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出面协调,为责任制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外,还要加强对责任追究重大案件的宣传,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落实责任制的警示教育,触及每一位领导干部的思想灵魂,进而在整体上增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领导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被追究的错误必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责任追究的对象必须是各级领导干部;发生的事件必须是与领导干部职务、权力所产生的责任紧密联系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起领导责任,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要使领导干部意识到,并非自身没事就没事,作为领导,分工的工作出了事,下属出了事,自己同样有事,这样就可以促使其在约束自己的同时,也管好下属、亲属和家属。在追究领导责任时,特别是那些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除主要责任人承担责任外,班子集体也要总结经验教训,并承担责任。

      三、强化考核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涵盖内容十分广泛,要保证对责任主体责任制考核的真实全面,就必须对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对程序进行规范。在内容上,要确保“三个突出”:突出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从负总责的角度出发,强调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突出体现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为保证检查考核的真实有效,要注意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如评议制度、检查制度等。特别是检查制度,要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特别要强化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要求被考核的领导干部不但要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还要详细报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逐项登记个人住房、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公务用车,以及是否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担任职务,是否违规干预插手自己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从中收受好处费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必要材料。

      四、强化追究程序。责任追究首先由党的领导班子决定。党组织形成追究意见后,谁去追究,应根据追究的形式、内容来决定。追究的内容属于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指定的单位负责实施。需要动用组织措施,免职或调整其职务的,要根据党委的意图,由组织人事部门来实施追究;需要动用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追究;需要动用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实施追究。责任追究的内容不外乎党纪、政纪、法纪、组织等手段,要根据其责任大小,根据追究后的效果如何来决定。要依据错误事实,分清层次,实事求是地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4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5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库区”。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统区”。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有关建议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要我抓”到“我要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由“部门抓”到“全员抓”的转变。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责其职”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 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 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 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 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 基层党组织对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 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 副业 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 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 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 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 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

      二是 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 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 我是搞业务的 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 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 党组织习惯于 上传下达 ,满足于 照抄照搬 ,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 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 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 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考核比重偏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 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考核内容偏 。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 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 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 主义、形式主义。

      三是考核方式偏 。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 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

      四是结果运用偏 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 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 两张皮 ,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 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 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

      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 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 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 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 罪名 。

      二是缺乏严 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 圈子 文化和 好人主义 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 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 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 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

      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 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 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

      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 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 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 不抓党建 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 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 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

      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 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 一岗双责 制度,着力健全完善 三个体 ,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 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 。

      3.狠抓责任落实。

      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 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 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 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 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 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 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 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

      考核是无形的 指挥棒 ,考核的导向,直接影 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 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 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 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 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 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 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 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要坚持纪律上 从严 、执行上 较真 、效果上 ,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7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主体责任的推动落实。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很少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党委龙头和带动作用。

      (二)履职尽责不深入。有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并没有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更没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日常监督不到位。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长效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较为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及其下属了解不到位。

      (四)考评结合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群众参与途径不宽等问题。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联系不紧的现象。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委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开成通力协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二)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就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级巡察制度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检查考核到位。检查考核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实效,考核内容要具体全面,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级党委为主体成立考核组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评奖惩办法,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保证整改到位,真正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8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9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的建设最新要求,切实加强党组织政治建设,根据《关于对全市党的政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四项督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每周一例会学习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同志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201X年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巡察,并指出了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和执行工作纪律方面的四条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截止201X年,巡察问题已全部整改。

      三是深入开展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全市对照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启动后,我办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X市深入开展对照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成立了由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X办对照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办综合科负责具体工作事宜,为巡视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活动启动以来,办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小组结合X办实际,对照X个方面X项问题逐项自查,并在全市X条共性问题下发后,再次进行了梳理排查,共查找出X个方面的X项问题,形成了《市X办对照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活动问题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目前,X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提升干部政治能力方面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提升干部政治能力水平。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根据X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学习教育方面。按照X的工作要求,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讨论、视频学习、实践活动等方式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重点学习读本;观看了《XX》先进典型案例、《XX》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等教育视频;集中讨论了对照党章、准则、条例,重点查摆了18个是否,并形成讨论报告。通过这一系列的学习讨论,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同时以案为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的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状况。

      二是调查研究方面。通过深入群众的生产生活,重点围绕工作实际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真实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检视自己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此次调查研究收集了问题X条,及时解决了X条,剩余X条作为群众最期盼的十件事,上报X,争取早日解决问题。并明确了我村的攻坚课题为:积极探索运用群众力量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三是检视问题方面。根据X的工作要求,通过自己找、集体议、群众提、上级点四种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梳理出了领导班子和个人问题责任整改清单。组织党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查摆自身问题X条,制定整改措施X条,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出了对照检查材料,明确整改方向及主要措施。

      四是整改落实方面。以钉钉子的形式抓实专项整改方案里的“X”项和六个方面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工作,对照检视问题的整改清单,立查立改,即知即改,明确时限要求,制定阶段目标,争取按期整改到位。结合“XX”主题党日活动,根据开展了X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均严格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严格按照市委领导干部请销假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做到干部外出全部履行书面请假及备案手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全部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同时,坚持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单位不存在团团伙伙、弄虚作假等现象。

      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了亲自部署、协调、督办,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并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办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处级干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考核,确保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同时,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办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处级干部,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廉政约谈,在全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全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对“四风”。相继制定了公文处理、厉行勤俭节约、调查研究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会议活动报批程序,按照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要求,运用政务协同处理文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按照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清理办公用房,并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随时跟紧学习《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中央、省市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及《XXX》等警示教育片,促使干部职工以案反思,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同时,把牢重要节点关口,实行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节前提醒,从严要求,严防了奢靡之风,杜绝了“节日病”。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并坚持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做到凡重大决策、5000元及以上资金使用、干部提拔、评选选优等事项全部经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民主。

      二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督促办科级及以上干部全部如实填报了个人重大事项,参照市委领导干部请销假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强化对科级及以下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X办干部请销假制度》,督促科级及以下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全部履行报批备案手续。持续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引导全办干部职工根据不同岗位、职权、层级,围绕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通过自己找、相互查、组织核,认真梳理排查个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形成了个人廉政风险点登记表、防控措施登记表、风险点等级评定表及岗位廉政风险管理目录。严格执行《市X办廉政风险点分级管理制度》,由办主任负责抓好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风险点的日常管控工作,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科室风险点日常管控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抓好科室内干部职工风险点日常管控工作,并为所有干部职工建立了廉政档案,及时补充完善档案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廉政风险防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强化对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督,对办公用品(耗材)申购审批、广告宣传及印刷品采购全部建立QQ群进行询价,规范了权力运行,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

      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办领导干部能始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能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能深入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并与其他班子成员和全办党员干部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会上,班子及班子成员均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自我批评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进了班子成员之间的信任、沟通。

      一年来,我办在加强党组织政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监督措施不多、力度还不够;二是提升干部政治能力方面,学习教育的形式仍不够丰富;三是调查研究仍不够经常,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将在下一步全力整改,力争推动我办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10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部队各级党委必须坚决担起肩负的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要义

      党委主体责任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总书记突出强调,各级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总书记指出,对那些不抓全面从严治党、严重失职的党委主要领导,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惩戒的要惩戒。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既包括各级党委,也包括班子中的全体成员;“责任”既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还包括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第一,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胸怀全局、勇于担当。党章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各级党委领导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政治责任。当前,一些单位管党治党、正风肃纪方面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把主体责任看偏了,有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委的事,没有主抓主管;有的认为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事,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认为是纪检监察、巡视部门的事,没有担起本部门和自己应负的责任。各级党委一定要从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中国梦、强军梦能否顺利实现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二,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必须主动作为、勇于开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多部党内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了专门阐述细化。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党章,把“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主要措施。这些都凸显了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地位。全面从严治党,成败系于责任、成效连于责任。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书记、副书记,必须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意识,始终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三,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必须覆盖全域、勇于任事。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从当前情况看,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的抓问题处理多,抓教育管理少;有的抓具体事情多,抓建章立制少;有的抓眼前工作多,抓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少。各级党委要树牢主体责任的全域观、全时观、全员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管住管好全体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确保人员、时间、内容、领域的全覆盖。

      第四,主体责任是终身责任,必须经受考验、勇于负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实行终身问责”。有权就有责,失责必问责。不追责问责,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有担当作为和铁面无私的问责。各级党委要用好“问责”这个“紧箍咒”和“安全锁”,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实,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着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建设

      分析一些单位党委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力、正风肃纪责任落空、压力传导中间梗阻、履责尽责力量发散等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螺丝没拧紧、责任链条不完整。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要紧紧抓住责任体系建设这个基础性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体系。实践中,部队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好七个方面内容。一是组织领导责任,即统一领导本单位、本领域、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选人用人责任,即严格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三是正风反腐责任,即聚焦“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军委十项规定及有关措施细则的落实。四是规范权力责任,即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五是支持保障责任,即研究部署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困难,领导和支持纪委依规依纪行使监督权。六是党内监督责任,即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的四个方面监督职责,突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加强督促检查。七是示范表率责任,即党委成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要严格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要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强化主体责任的支撑体系。明确责任清单、区分责任界面。区分党委集体、党委书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次,明确各自应负的责任、应抓的工作、应落实的要求、应达到的标准,建立起责任清单明晰、责任界限明确、责任落实清楚、责任追究可依的责任体系。党委领导班子要负起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和人员的经常性监督管理。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聚焦党委主体责任的七个方面内容,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的六种失职失责情形,前移关口开列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清单,定期检查督导、对账销账。综合运用班子考核、检查讲评、巡视巡察、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时机,加强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奖优罚劣、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考核讲评和督促检查具体化、常态化。当好纪委后盾、严肃追责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对纪委工作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尤其要注重问责倒逼。对执纪执法不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十九大后发生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理的多名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要实行党委和纪委“双问责”。

      严字当头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严过了,而是严得还不够”,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这既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行动号令,也是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各级党委要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的忧思关切,按照“六个从严”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不断向纵深发展。

      抓思想从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突出学好用好习近平强军思想。从严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以严的理念和举措确保党的科学理论入脑入心。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以党章为准绳,以党纪为标尺,经常反躬自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抓管党从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部队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依靠制度管党治党,从交党费、过组织生活、汇报思想等具体工作抓起严起,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抓执纪从严。狠抓“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落实,以严格纪律确保部队令行禁止,确保部队维护核心、听党指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账领账、举一反三,高标准抓好整改,对发生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该执行纪律的坚决执行纪律,不搞下不为例。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要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对执纪过程中发生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承办人责任。

      抓治吏从严。治党首在治吏,治吏务必从严。要严抓干部选任,坚决贯彻军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有为有位。严抓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把从严监督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要积极搭建平台,旗帜鲜明支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同时对混日子、守摊子的要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要严抓军以上机关,要求基层做到的机关要首先做到,真正在思想、作风、教育、组织、制度上全面严起来。

      抓作风从严。严纠“四风”不止步,着力查隐形纠变异,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痼疾。聚力纠治“和平积弊”不放松,强化整风精神,根治“和平病”,清除“二八现象”。突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持续转职能、转作风、转工作方式,严守纪律、树好形象。持续查纠“微腐败”不懈怠,确保清查治理不断深化,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抓反腐从严。坚持惩治这一手决不松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高压严治态势。刚性落实规定要求,对问题线索指向明确的人和事,只要涉嫌触犯党纪国法,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什么事,都一查到底。对十八大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的,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办。注重案后治理,通过查办案件发现教育预防、制度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改进完善、治理纠正,更好地发挥治本功能。

    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11

      按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三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认领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对照查摆,精心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谋划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公司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针对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要点,专门建立了《公司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下发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实现了工作责任的可分解、可细化、可追溯。二是抓好具体责任落实,将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事宜纳入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自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后,公司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一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讨论确定《公司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一次专题研究xxxx节目中反应的xxx的问题,针对反应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公司党支部于今年初制定了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再次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各项学习有计划、有提纲、有记录等。

      二、主动督促检查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推动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及时监督检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二是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推动责任落实。重点采取安排督查、定期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对照检查和内部检查,引导公司各级责任人自我加压、自我督查,强化执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挂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落实清单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并进行清单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重点,公司党支部已于年初制定了2019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细化分解到各相应部门,逐步形成了各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公司内设机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开展整治整改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中5方面18条重点整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二是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我公司首先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其次,我公司对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进行了再审视,举一反三,加强对涉及县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共性问题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五、“咬耳扯袖”常态化未真正体现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经常性开展全面分层分级的谈心谈话。结合纪检监察组意见,公司修改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话的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形式,确保每个季度至少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可能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及时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需要问责的严肃问责。对xxx节目中反应的xxx的问题,涉及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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